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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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7-01-2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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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 忠县官坝镇党委书记余浪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11月10日,忠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官坝镇开展工作,在镇政府机关食堂午餐。经余浪提议,参与用餐人员饮用了白酒。当晚,官坝镇政府在黄金镇寨子山庄违规安排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余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用餐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退赔用餐费用。
- 江北区和济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吴明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0年9月至2016年5月,经吴明东同意,将学校食堂结余款用于给教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吴明东本人领取76800元。吴明东还存在收受贿赂、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2016年7月,吴明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 万州区运管处行政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刘杰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22日早上,刘杰擅自驾驶交通执法车辆送其小孩到鸡公岭小学上学,之后再前往大周镇、小周镇开展路检工作。2016年9月,刘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用车费用。
- 石柱县临溪镇旭光村党支部书记王松杰违规操办其孙女满月宴问题。2016年6月18日,王松杰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30桌,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8300元。2016年8月,王松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 中共重庆市纪委
-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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